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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四章 首都很乱

最强职业人 三马主意 1164 05-08 12:29

男人打开旅行包, 乐亮看一下, 防弹衣,自动步枪,手枪,几个子弹匣,一把军用匕首,还有两颗手雷,有这武器装备,他已是无惧,他一个人就是移动的战斗堡垒。

取出自动步枪,检查了一下,正好迷彩吉普车开过,张广义坐在其上,含笑向他说道:“小那,再见。”

乐亮向他点头,见到小于坐在后方,冷视着自己,也是冷冷地回视。

女人警惕地看了看开走的吉普车,问道:“他们是谁?”

“买卖矿石的商人。”乐亮漫不经心回应。

“我靠,这防弹衣这么难穿,来帮我一下……”

女人面色有些古怪,为他整理好防弹衣,问道:“你不会穿防弹衣?”

“太麻烦,不想去动这个头脑。”

“你是机器先生吗?”那脸颊有道刀疤的男人怀疑问着,说的是马来语。

“小子,别怀疑我,当心我打你。”乐亮霸气地以马来语回应。

刀疤男人面现怒气,在女人眼色暗示下,强忍住了。

乐亮把两颗手雷和弹匣插在兜里,手枪和匕首也插在腰间,要说这防弹衣还是多功能的,用途多,插着正好,不显得累赘,身体稍稍臃肿些,却是遮住了小肚子,使得他看起来更加雄壮些。

“走,去见丁先生。”乐亮抓起自动步枪,挥了挥手说道。

坐在车内,虽然黑色商务车外表脏兮兮的,内里相对简洁,比较豪华。

透过深茶色玻璃向外看去,一切都显得灰暗,就像这个国家那么灰涩。

出了简易机场大门,来至脏污糟乱的大街上,车速并不快,以免撞到乱走乱撞的持枪人。

这个枪支泛滥的国家,许多男人脖子上挂着一把破旧的枪,从内里往外看,光线极为暗淡,使得有些枪看起来,黑的就象他们的皮肤,显然没有保养好,也不知能不能打响呢。

在乐亮看来,这些挂着枪,瘦瘦的男人战斗力极渣,比洛城福特区的黑帮好不到哪里去。至少那里还有极少数退伍军人战斗素养尚可,黑人和白人看起来更加雄壮,比他们威武多了。

听着远处传来的零星枪声,乐亮问道:“艾米西局势不稳定?”

女人坐在他旁边,说道:“很不稳定,现在反对派欲掌权,控制两个营的军人,逼迫当前政府妥协,重整政权机构。城外的乃迪也在逼迫,欲要解散现有政府,由他的军队进入掌管全城,他本人出任总理。”

乐亮笑道:“一个军阀也来凑热闹,他有多少兵啊?”

“一万多,几辆坦克,还经过米国的教官培训,军人战斗力有所提升,大体与政府军实力相当。”

乐亮呆了一呆,摇头说道:“这个当前政府真不好干啊!”

“没错,已经是千疮百孔,要不是乃迪顾着国际舆论和另外几个军阀,早已攻入艾米西,掌控政权了。

“你叫什么?”

“米丽。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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