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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零三章 勇士

日月风华 沙漠 1122 11-04 05:52

挛鞮可敦虽然精明,但一时之间还真没有想到那么远,只以为秦逍是真心不想看到自己被图荪人带走,美眸之中显出一丝感动,但还是摇头道:“不行,这并非比武较量,而是生死决斗。你不是贺骨人,如此重任,不该让你来承担。”“可敦,铁瀚是我们共同的敌人,我们之间不分彼此。”秦逍正色道:“你刚说过,对方阵中可能有屠狼士,如果真如你所料,这一战咱们这边凶多吉少。我虽然武功平平,但如果上去,应该还能有些用处。”横臂于胸,道:“还请可敦准许。”可敦对秦逍的身手还是略知一二,虽然她不可能知道秦逍已经是中天境的高手,但身手比之普通的草原勇士还是要强悍得多,如果上阵,确实会增加胜算。莽德勒在旁道:“可敦,是否可以从不死军那边挑选一些人来?”不死军的战士一个个都是自幼训练,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无畏者,这些人都是顶尖的格斗者,搏杀能力自然不在屠狼士之下。“难道需要步六达人来保护贺骨的可敦?”可敦淡淡道。莽德勒顿时不说话。可敦说的并没有错,如果从不死军中挑选决斗者,确实会大大增加胜算,可是如此一来,就算战胜了敌人,自今而后,草原上只会赞颂步六达不死军的骁勇,而贺骨人却成了临阵退缩的懦夫。即使是草原上最小的部族,也无法接受这样的耻辱,作为漠东三部之一,贺骨当然更无法容忍被扣上懦夫的帽子。“莽德勒听令,由你率领一百九十九名勇士,与图荪人决斗。”可敦微一沉吟,见到对面那群图荪勇士已经走到嘎凉河边,终是冷声道:“不问胜败,英勇杀敌!”看向秦逍,微一点头,秦逍明白可敦的意思,再次行礼。莽德勒领着包括自己在内的两百人走到了嘎凉河边,秦逍亦在其中。对方赤膊上阵,莽德勒其实已经知道对方的盘算。虽然穿上皮胄可以作为防护,但双方是要在河中厮杀,如果身穿甲胄下河,皮甲浸泡水中,很容易便会加重负担,一旦如此,出手的速度和灵敏度必然会降低。有时候你死我亡的关键,就在谁出手快一步。所以到了河边,莽德勒根本不犹豫,率先脱去上身的甲胄,赤膊上阵,其他人也都是如此,唯独秦逍依然穿着战甲,并不脱衣服,以他的修为,即使负重,出手速度也远比其他人快得多。秦逍虽然知道这一场决斗必然血腥残酷,却也不是真的存有赴死之心。毕竟他的武功修为绝非普通的草原勇士能够相比,即使对方拥有屠狼士,秦逍也毫无畏惧,他有虎骨刀在手,迫不得已之时,血魔老祖的血魔刀法足以让自己所向披靡。风鼓大旗,猎猎作响,两岸各有两百勇士临河相对,在万军阵中,显得异常的清冷渺寂。两岸的勇士都知道,这场对决,肩负着两军的荣耀,绝不能败。莽德勒和手下的勇士们,都是手持长枪,腰佩弯刀,背负长弓,这些都是贺骨军中最精良的装备,这些人所肩负的,也是身后数万大军的期待。杜尔扈铁瀚的兵马在草原上所向披靡,一度被认为是不败之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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